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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临猗新田村镇银行关于集中处理函证业务的公示

    • 尊敬的客户:
          根据《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及《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要求,我行实施函证业务集中处理,具体安排公告如下:

      一、集中处理部门:
      临猗新田村镇银行营业部
      办理地址:临猗县南环东街518号
      邮政编码:044100
      函证业务联系电话:0359-8831999
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0359-8716638

      二、所需提供材料
      1、申请人需提交符合完整真实性和合法性的《银行询证函》,采用纸质询证函进行函证,询证函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,被审计单位印章(如多页需加盖骑缝章)。验资类询证函除提供上述材料之外,还需提交投资款存回单、交易流水。
       
      2、受理跟函,提交《银行询证函》的人员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,提交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(事务所介绍信)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。
       
      注: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名称、经办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办理事项、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。


      三、收费标准
           我行认真贯彻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,切实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费让利,暂时免收询证函费用。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。

      四、其他要求
           因我行系统等客观原因,暂不提供“数字函证”的业务。
       
       
       
      临猗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2022年7月21日